时间:2024-12-15 16:02:41
工程质量鉴定费用
工程质量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是在不超过10万元的基准价上,根据超过部分的价值数额实行不超过0.1%~1%的阶梯性收费,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基准价。
具体比例如下:
1. 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 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工程质量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费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一般由申请鉴定方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双方均要求鉴定的,双方各预付一半。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工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因经济等原因会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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